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石化总厂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节能验收公示2026年3-5月,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与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节能验收工作组,对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石化总厂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进行节能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如下: 表1 节能验收情况汇总表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石化总厂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2022年4月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石化总厂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年11月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编制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不存在《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三条中节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的八种情况,节能验收“合格”。 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均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承诺基本一致,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建议严格按要求落实项目的各项验收项目,尽快投入运行。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5月13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任经理 18678625958 报告编制单位: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1300156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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