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Dongying Wanhe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深入推进重点公司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 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 2022 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 号)要求,为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促进循环经济,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计划自2022年4月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企业基本情况

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经济园区。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要求,无环境违法事件发生,未受到公众环境意见投诉公司各生产项目按要求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04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705027850100217001P。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产生及治理情况如下: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装置工艺加热炉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油气回收系统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排放;

2)无组织废气:罐区装卸车、罐体大小呼吸而泄漏出的不凝气及很少量的烃类气体   

2)废水:

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雨水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排入雨排管网。

3)固废:

含油污泥、废催化剂、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噪声:

项目发声设备有压缩机、风机和原辅料泵类等,均按要求采取低噪音设备等治理措施

5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2)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3)固废污染物排放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4)噪声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主要原料为原料油);主要产品:蜡油、燃料油、沥青

主要能源消耗为天然气新鲜水

4.公示期及提出意见方式

公示期:2022年4月26-2022年5月7

公众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5.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东营明源化工有限公司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066063599   电子邮箱:mingyuanggyx@163.com

咨询单位: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3001566699   电子邮箱:sdwanhe@163.com


文章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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