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Dongying Wanhe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结论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节能验收具体情况,现将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2025年4月,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组建节能验收工作组,对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如下:

1 节能验收情况汇总表

验收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技术来源及建设方案均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

主要用能设备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设备的数量和参数稍有变化,主要耗能设备没有变化,验收合格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与节能审查意见基本一致,验收合格

计量器具配置

计量器具设置满足节能审查意见要求,基本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能效指标

节能审查意见单位能耗为21.82kgce/t,实际单位能耗为17.95kgce/t,满足节能报告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单位炼油能量因数能耗为14.52kgoe/t,满足《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 754-2015)以重质原料油加工为主的企业85kgoe/t;根据《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24),本项目炼油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为11.40,满足《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13)中限定值≤11.50kgoe/(t.能量因数)要求

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较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量变化-17.74%变动幅度未超过《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第十五条: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水平,验收合格。

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2014年11月28日,原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区发改能审书〔2014〕197号)要求,不存在《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三条中节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的八种情况,节能验收“合格”。

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均与节能审查意见基本一致,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建议严格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的各项验收项目,尽快投入运行。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4日

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15336477375

                                  2025年4月17日


文章分类: 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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