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Dongying Wanhe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胜利发电厂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工程节能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胜利发电厂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工程节能验收具体情况,现将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2025年8月,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与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节能验收工作组,对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胜利发电厂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工程进行节能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如下:

验收项

验收结果

项目建设方案

技术来源及建设方案均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

主要用能设备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设备的数量和参数稍有变化,主要耗能设备没有变化,验收合格。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与节能审查意见一致,未有变动,验收合格。

计量器具配置

计量器具配置与节能审查意见一致,验收合格。

能效指标

本项目无适用的生产能耗指标,也不产生工业增加值,指标优化仅统计能源消费情况,节能验收报告中年新增能耗当量值2649.52tce,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3355.77tce,满足节能报告中相关要求。

综合能源消费量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较节能审查意见批复量有所减少,变动幅度未超过《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第十五条: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水平,验收合格。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胜利发电厂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2024715日,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关于〈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审批投资〔2024〕102号)要求,不存在《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三条中节能验收结论应为“不合格”的八种情况,节能验收“合格”。

项目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均与节能审查意见基本一致,未有较大变动,验收合格,建议严格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的各项验收项目,尽快投入运行。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821——828日。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

联系人:姜经理13305467076

2025年821


文章分类: 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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